为建立基本草原保护制度,加强草原的用途管制和宏观调控,严防基本草原乱审乱批、乱占乱用现象发生,扎实有效推进我区草原生态和草地畜牧业持续协调发展,乃东区林业和草原局协同技术支撑单位开展了基本草原划定工作。现将基本草原划定成果数据进行公告。
我区草原总面积为144092.61公顷,划定为基本草原面积为120567.99公顷,占比83.67%。其中:重要放牧场面积93635.07公顷,占比77.66%;对调节气候、涵养水源、保持水土、防风固沙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原面积551.94公顷,占比0.46%;自治区结合实际确定的应作为基本草原的其他草原面积26380.98公顷,占比21.88%。
特此公告。
乃东区人民政府
2022年12月12日